第3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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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回人间的感觉真好。 他小时候曾在风景区不慎溺过水,当时都快憋死了,还好迟炀当机立断跳下去救了他。 这两年来,他经常做噩梦,不是飞机坠毁就是溺水,二者时而连播时而交融,好在每到最后关头,迟炀的手就会及时出现,将他拉出泥沼。 梦里梦外,迟炀都是他的救世主,这让他很难不把迟炀放在一个特殊的位置。 而今天,救世主回来了,就像当年离开那般突然。 他捂着胸口那道伤疤的位置,脑中那些乱糟糟的画面并未因为逃离噩梦而消散。 两年前,凌氏陷入了重大商业危机,凌荣江为了公司发展,逼迫凌琅的姐姐凌瑾和比她大十岁的王家公子订婚,还有半年才成年的凌瑾反抗无果,向来乐观开朗的女孩开始变得惶恐不安,终日以泪洗面,最后决定离家出走,逃去某个小国—— “琅琅,我受不了了,我要离开这里,离开他的掌控,我要过我自己的人生。” “那大学呢?还有你这么多年的美术梦?” “大学我不上了,你会帮我的,对吗?” 那一刻,凌瑾那双会说话的温柔双眼,只剩下看救命稻草般的期待,直到对方点了头。 “谢谢你琅琅,还好有你,有你在我就放心了。” 那个雷雨交加的夜,面对保镖的阻拦,十五岁的少年背负着姐姐沉重的依靠和期待,像一头发狂的小兽,即使无谓,也要拼命顽抗,撕破大家长的藩篱,为姐姐争取自由。 最后,他成功了。 凌瑾逃上开往机场的出租车,从此一去不复返。 这个狗血又混乱的故事,以他亲手把凌瑾送上死路结束。 记忆中,凌瑾的笑容总是金色的,像明晃晃的光圈。 但此刻,他眼前只有冒着金星的漩涡。 终于停下了断断续续的咳嗽,凌琅这才发现,迟炀正靠在阳台门边看他,灰绿色的眼珠映着橙黄的吊灯,有点儿诡异。 “你怎么没睡?”凌琅哑声问。 迟炀轻笑了一声,就凌琅刚才逃命一样的动静,睡多死的人都得吓醒,但他嘴上说的却是“有时差”。 迟炀声音沉缓:“做噩梦了?” 凌琅“嗯”了一声:“梦见我姐了。” 这是个悲伤的话题,两人一时都没继续说下去。 半分钟后,凌琅再度开口:“事故就发生在你出国的一年后。” 迟炀点头:“我知道,我参加了葬礼。” 凌瑾的葬礼凌琅没去,他没敢去。 一股酸意涌上来,他吸了吸鼻子。 鼻酸就容易打喷嚏,他一时收不住,连打了七八个。 “进屋吧。” 迟炀伸手,握住了他冰凉的手腕和紊乱的脉搏。 猝不及防的凌琅被迟炀一把拽进温暖的日光灯下,就好像当年漆黑的河水里,他被迟炀拉进明亮的空气一样。 他跟在迟炀身后彷徨地走了几步,几秒后才反应过来,这里是他的地盘。 客厅没开空调,但足以驱散寒气。 凌琅坐在沙发上,手还轻微发着抖,像冻的,又像噩梦后遗症。 “喝点热水。” 一只修长的大手握着玻璃杯出现在眼前。 凌琅有些狼狈地抬头。 迟炀高高在上的笑容像太阳,让他几乎目眩。 四年的时间,足以篡改太多。 最热爱生活的凌瑾不在了,他也从无能狂怒的傻逼,成为人人避而远之的存在。 而在这面目全非的一切中,只有迟炀,好像从未变过。 “你肩膀怎么回事?” 头顶传来声音,凌琅猛然回神,脸上闪过茫然。 迟炀拉开凌琅的领口一看,好家伙,从肩头到肩胛,拇指粗的棍痕,红得发紫。 他看了都肉痛。 “受伤怎么不吭声?不疼吗?” 迟炀怀疑孩子冻傻了。 凌琅把衣领从迟炀手中扯了回来,语气平平道:“没伤骨头,不碰就不疼。” 凌琅的睫毛很长,耷拉下一片阴影,从迟炀一米九的角度看,好像还怪委屈的。 “还好就这一处伤。” “尤嘉更惨,不亏。” 凌琅说话的时候,眉心有些发皱,原本麻木的肩膀仿佛被唤醒了意识,开始千针百孔地疼了起来。明明是小伤,却比以往任何一次受伤都要难耐。 迟炀没说什么,在凌琅头顶叹了口气。 凌琅后背几乎是下意识紧绷了起来,如同进入戒备状态的兽类。 下一秒,迟炀温柔又略带不批评的声音响起:“以后干架的时候别光顾着玩儿命,照顾好自己。” 凌琅一怔,警铃大作的脊背顷刻泄了气。 两年来,他听过无数指责,指责他欺负别人,伤害别人,让别人失望、难过,这是头一次,有人批评他没有照顾好自己。 凌琅这些微反应自然没能逃过迟炀显微镜般的眼睛。 墙上的挂钟发出“嘀嗒”“嘀嗒”的走秒声。 两人就这么不说话,一站一坐地玩了会儿木头人游戏,凌琅突然站起身,走到一个上锁的柜子旁。 迟炀也跟着走了过去。 凌琅打开柜门,从里面抱出一堆照片和画纸,很明显,都是珍藏。 迟炀看了眼照片,全是凌瑾的,画纸上也都是凌瑾的画,但画的基本上都是他和凌琅。 小时候,凌瑾总爱抓着两个帅哥弟弟做模特,以至于他俩只要看到拿着画板的凌瑾,第一反应都是逃跑,虽然跑也跑不掉。 “你想我姐吗?”凌琅突然发问。 “偶尔会想到。”迟炀拇指摩挲着画上跟他耍赖皮的小凌琅,回答得有些漫不经心。 凌琅觉得自己问了个傻逼问题,迟炀怎么会不想凌瑾呢? 他说不定比自己更想她。 “那你就挑几张照片吧,留作纪念。” 这是凌琅能想到的给迟炀最好的见面礼。 迟炀没拒绝,不过,他没要凌瑾的照片,而是要走了几张他和凌琅的双人画。 - 春假还没结束,零点过后的夜市依旧热闹非凡,四处翻滚着热腾腾的白雾,连气温都被迫升高了好几度。 凌琅坐在小桌前,安安静静地吃着烧烤,而对面迟炀则一动不动。 毫不夸张地说,这是迟大少爷第一次坐在这种油到难以下脚的地方。 凌琅往迟炀盘子里扔了几根牛肉串道:“姐夫,尝尝招牌。” “?”迟炀差点儿没被空气噎住。 他一直以为,小时候凌琅喊他“姐夫”是孩子太小不懂事,爱瞎起哄,没想到时至今日,凌琅居然还在曲解他和凌瑾纯洁的友谊。 不过眼下这种气氛,刻意解释反倒不好。 迟炀只得无奈道:“以后别这么叫我了,叫炀哥。” 迟炀比凌琅大一岁半。 “也对,免得勾起伤心回忆。” 凌琅扯扯嘴角,没笑,不敢再多说。 他怕自己说漏嘴,怕迟炀知道真相之后会恨他。 憾恨如同滚雪球,总要找到一个合理的人或物做发泄口,不然肉体凡胎,最终会难以承受。 就像他恨自己,也恨他爸一样。 “你这次回来还走吗?” 整整五个小时过去,凌琅终于问了第一个有关他回国的问题。 迟炀也不知道自己是该感到庆幸,还是该为自己在凌琅那里所剩无几的存在感而叹息。 他捧着热水喝了一口:“暂时不走了,明天去你班上报道。” “啊?”凌琅一时没反应过来,愣在风里,以为迟炀在和他开玩笑。 “怎么这副表情,不欢迎么?”迟炀问,脸上是一贯的温和笑意。 凌琅摇头:“没不欢迎。” 没有人会不欢迎迟炀。 他只是有点措手不及。 这时,五十多岁的矮个儿男老板抱着一盆土豆片从后厨出来,带着一身油烟气,路过他们桌的时候停下脚步,乐吟吟道:“小凌兄弟,今天的味道还满意吗?” 凌琅:“有进步,姐……炀哥,你觉得呢?” 迟炀现场吃了一口:“不错,就是牛肉老了点儿。” “好嘞,下回注意。”老板喊来学徒,把迟炀的口味拿本儿记下了,“这位小帅哥以前好像没见过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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