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1章 用血旺勾引血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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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宇来秩序之神的迷宫,主要是为了完成系统任务。
现在系统任务做完,继续留在这里没有什么意义。
当天下午,程宇收拾好东西,带着米娜和伊温妮离开。
秩序之神的迷宫位于白露镇东边两百里的地方,所以三人朝着西边走。
没有马车,没有飞行坐骑,只能徒步走回去。
程宇原本是和乔伊斯一起来的迷宫。
结果乔伊斯知道血族混进黑日帝国境内的事,连夜跑回北方要塞通风报信去了。
也不知道北方要塞有没有抓住那个大魔族阿芙拉。
两百里地,按正常行走速度,估计要走好几天。
程宇也不赶时间,带着米娜和伊温妮一路游山玩水。
青山巍峨,连绵起伏,宛如蜿蜒起伏的巨龙。绿树成荫,繁茂的枝叶交织在一起,形成了一片绿色的海洋。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,落成一地的斑驳。
三人穿过树林,来到一条溪流边。
溪水潺潺,清澈见底,宛如镜面一般,倒映着周围的山峦和树木。
溪岸野花竞相开放,五颜六色,散发出阵阵芬芳。
在这静谧的山野中,仿佛一切都变得宁静而美好。
程宇坐在溪流边,在溪水里泡泡脚,享受这里的环境。
穿越前是天天加班的牛马社畜,现在这样的悠闲生活,才是他想要的。
米娜和伊温妮坐在程宇两侧,也很喜欢山里的环境。
看到伊温妮那娇俏可爱的模样,程宇掀起伊温妮的绿色长裙,轻柔抚摸伊温妮的大腿。
精灵族肌肤雪白滑腻,摸起来手感挺不错。
伊温妮已经和程宇同床共枕过很多次,并不介意程宇摸她的腿,靠在程宇肩头,露出温柔笑容,很喜欢程宇。
看到程宇抚摸伊温妮,米娜感觉自己亏了,两条玉臂搂住程宇脖子,和程宇亲wen,绝美脸蛋上满是欢喜。
异族老婆太可爱了。程宇心中暗道。
以后买更多异族老婆,木根卤肉这道料理必不可少。
在溪流边坐了一个多小时,三人继续向西行走。
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,抵达一座小镇。
小镇入口,米娜看到镇上店铺关门闭户,宽敞大街上仅有寥寥数人,“这个小镇怎么冷冷清清的?”
“可能这里的人都回家睡觉了。”伊温妮猜测。
程宇同样有些费解,太阳还没落山,镇上怎么就快没人了?
三人进入小镇,在街道上行走在小镇大街上。
这时,有人从后面拍了一下程宇肩膀,“程宇兄弟,你怎么来科特镇了?”
程宇扭头看向身后,一名身材矮小的中年男子,身高比伊温妮还矮,身穿棕色粗布衣服,看上去有些眼熟。
中年男子身边跟着个白白胖胖的年轻人,看上去二十几岁的模样。
“赫尔曼?!”
程宇认出这个矮小的中年男子。
赫尔曼是北方要塞食神会的组织者,重度烧烤爱好者。
同时也是程宇的榜一大哥,因为程宇的烧烤好吃,曾给程宇打赏过五枚金币。
程宇在北方要塞卖烧烤的时候,赫尔曼每天早上必定第一个来排队。
“我准备回白露镇,途经这座小镇,你在这里做什么?”
北方要塞的军人应该待在北方要塞,赫尔曼为什么穿着平民的服装,在这座小镇上活动?
“镇上有血族出没,我奉命来这里抓捕血族残党。”赫尔曼道。
程宇点点头,难怪天还没黑,镇上就变得冷冷清清。
站在街边,和赫尔曼聊天。
从赫尔曼口中得知,前几天乔伊斯回到北方要塞,把黑日帝国境内出现血族的事情告诉巴尼将军。
北方要塞边防部队与附近几座主城的城防军联合行动。
抓住混入黑日帝国境内的血族,还抓住一批被转化为血族的人类。
程宇佩服北方要塞的效率之高。
“你们准备怎么处理鲜血女王阿芙拉?”程宇问。
赫尔曼:“我们没抓住阿芙拉,抓住的是阿芙拉的两名贴身侍女,她们二人也在寻找阿芙拉。”
程宇一脸困惑,“什么意思?”
“整件事跟阿芙拉没关系。”
“据那两名侍女说,阿芙拉平时方向感很差,进入黑日帝国境内就不见人影,大概率是走丢了。”
“那两个侍女把人类转化为血族,主要是想多一些人手,帮忙寻找阿芙拉。”
赫尔曼给程宇讲述整件事的前因后果。
程宇哭笑不得,“一个活了几百年的大魔族,居然会迷路走丢。”
“大魔族虽然实力强大,但可能因为活得太久,有些行为举止让人看不懂。”赫尔曼道。
“去年有个大魔族率军攻打北方要塞,不想着怎么进攻北方要塞,天天在北方要塞外面吹笛子,吹得那叫一个难听,我们都称呼他短笛大魔王。”
倒不是说短笛大魔王的笛音中蕴含什么魔法,只是单纯的难听。
那段时间,北方要塞的将士体会到了被难听笛声支配的恐怖。
赫尔曼这番话,刷新了程宇对魔族的认知。
“那些大魔族摆烂摸鱼,不怕被魔王收拾吗?”
“魔族内部派系林立,部分大魔族死心塌追随魔王,另外一部分大魔族只是名义上追随魔王,听从魔王调遣。”
“长见识了。”
程宇看看赫尔曼,又看看赫尔曼身边那个白白胖胖的年轻人,“所以就你们两个人抓捕血族残党?”
“不,还有其他人埋伏在镇上,我们的计划是用锡德当诱饵,把镇上的血族残党吸引出来,然后一网打尽。”
说着,赫尔曼一脸笑嘻嘻的表情,拍了拍旁边那个年轻人的肩膀,“锡德长得白白胖胖,一看就很好吸的样子,肯定能钓出血族残党。”
“长官,我的血不健康,一碗血,半碗油,血族残党肯定觉得很油腻,不好喝”
那个叫锡德的年轻人一脸不情愿。
说到血族,程宇想起一道名为炒血旺的菜,不知道能不能吸引血族。
“要不我来当诱饵,帮你们抓捕血族残党。”
“程宇老板,你真是个好人。”锡德一脸感激地望着程宇。
程宇:“我代替你当诱饵,你去帮我找些猪血来。”
“没问题,绝对没问题。”
那个叫锡德的年轻人马上去找猪血。
比起当诱饵,找猪血安全多了。
现在系统任务做完,继续留在这里没有什么意义。
当天下午,程宇收拾好东西,带着米娜和伊温妮离开。
秩序之神的迷宫位于白露镇东边两百里的地方,所以三人朝着西边走。
没有马车,没有飞行坐骑,只能徒步走回去。
程宇原本是和乔伊斯一起来的迷宫。
结果乔伊斯知道血族混进黑日帝国境内的事,连夜跑回北方要塞通风报信去了。
也不知道北方要塞有没有抓住那个大魔族阿芙拉。
两百里地,按正常行走速度,估计要走好几天。
程宇也不赶时间,带着米娜和伊温妮一路游山玩水。
青山巍峨,连绵起伏,宛如蜿蜒起伏的巨龙。绿树成荫,繁茂的枝叶交织在一起,形成了一片绿色的海洋。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,落成一地的斑驳。
三人穿过树林,来到一条溪流边。
溪水潺潺,清澈见底,宛如镜面一般,倒映着周围的山峦和树木。
溪岸野花竞相开放,五颜六色,散发出阵阵芬芳。
在这静谧的山野中,仿佛一切都变得宁静而美好。
程宇坐在溪流边,在溪水里泡泡脚,享受这里的环境。
穿越前是天天加班的牛马社畜,现在这样的悠闲生活,才是他想要的。
米娜和伊温妮坐在程宇两侧,也很喜欢山里的环境。
看到伊温妮那娇俏可爱的模样,程宇掀起伊温妮的绿色长裙,轻柔抚摸伊温妮的大腿。
精灵族肌肤雪白滑腻,摸起来手感挺不错。
伊温妮已经和程宇同床共枕过很多次,并不介意程宇摸她的腿,靠在程宇肩头,露出温柔笑容,很喜欢程宇。
看到程宇抚摸伊温妮,米娜感觉自己亏了,两条玉臂搂住程宇脖子,和程宇亲wen,绝美脸蛋上满是欢喜。
异族老婆太可爱了。程宇心中暗道。
以后买更多异族老婆,木根卤肉这道料理必不可少。
在溪流边坐了一个多小时,三人继续向西行走。
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,抵达一座小镇。
小镇入口,米娜看到镇上店铺关门闭户,宽敞大街上仅有寥寥数人,“这个小镇怎么冷冷清清的?”
“可能这里的人都回家睡觉了。”伊温妮猜测。
程宇同样有些费解,太阳还没落山,镇上怎么就快没人了?
三人进入小镇,在街道上行走在小镇大街上。
这时,有人从后面拍了一下程宇肩膀,“程宇兄弟,你怎么来科特镇了?”
程宇扭头看向身后,一名身材矮小的中年男子,身高比伊温妮还矮,身穿棕色粗布衣服,看上去有些眼熟。
中年男子身边跟着个白白胖胖的年轻人,看上去二十几岁的模样。
“赫尔曼?!”
程宇认出这个矮小的中年男子。
赫尔曼是北方要塞食神会的组织者,重度烧烤爱好者。
同时也是程宇的榜一大哥,因为程宇的烧烤好吃,曾给程宇打赏过五枚金币。
程宇在北方要塞卖烧烤的时候,赫尔曼每天早上必定第一个来排队。
“我准备回白露镇,途经这座小镇,你在这里做什么?”
北方要塞的军人应该待在北方要塞,赫尔曼为什么穿着平民的服装,在这座小镇上活动?
“镇上有血族出没,我奉命来这里抓捕血族残党。”赫尔曼道。
程宇点点头,难怪天还没黑,镇上就变得冷冷清清。
站在街边,和赫尔曼聊天。
从赫尔曼口中得知,前几天乔伊斯回到北方要塞,把黑日帝国境内出现血族的事情告诉巴尼将军。
北方要塞边防部队与附近几座主城的城防军联合行动。
抓住混入黑日帝国境内的血族,还抓住一批被转化为血族的人类。
程宇佩服北方要塞的效率之高。
“你们准备怎么处理鲜血女王阿芙拉?”程宇问。
赫尔曼:“我们没抓住阿芙拉,抓住的是阿芙拉的两名贴身侍女,她们二人也在寻找阿芙拉。”
程宇一脸困惑,“什么意思?”
“整件事跟阿芙拉没关系。”
“据那两名侍女说,阿芙拉平时方向感很差,进入黑日帝国境内就不见人影,大概率是走丢了。”
“那两个侍女把人类转化为血族,主要是想多一些人手,帮忙寻找阿芙拉。”
赫尔曼给程宇讲述整件事的前因后果。
程宇哭笑不得,“一个活了几百年的大魔族,居然会迷路走丢。”
“大魔族虽然实力强大,但可能因为活得太久,有些行为举止让人看不懂。”赫尔曼道。
“去年有个大魔族率军攻打北方要塞,不想着怎么进攻北方要塞,天天在北方要塞外面吹笛子,吹得那叫一个难听,我们都称呼他短笛大魔王。”
倒不是说短笛大魔王的笛音中蕴含什么魔法,只是单纯的难听。
那段时间,北方要塞的将士体会到了被难听笛声支配的恐怖。
赫尔曼这番话,刷新了程宇对魔族的认知。
“那些大魔族摆烂摸鱼,不怕被魔王收拾吗?”
“魔族内部派系林立,部分大魔族死心塌追随魔王,另外一部分大魔族只是名义上追随魔王,听从魔王调遣。”
“长见识了。”
程宇看看赫尔曼,又看看赫尔曼身边那个白白胖胖的年轻人,“所以就你们两个人抓捕血族残党?”
“不,还有其他人埋伏在镇上,我们的计划是用锡德当诱饵,把镇上的血族残党吸引出来,然后一网打尽。”
说着,赫尔曼一脸笑嘻嘻的表情,拍了拍旁边那个年轻人的肩膀,“锡德长得白白胖胖,一看就很好吸的样子,肯定能钓出血族残党。”
“长官,我的血不健康,一碗血,半碗油,血族残党肯定觉得很油腻,不好喝”
那个叫锡德的年轻人一脸不情愿。
说到血族,程宇想起一道名为炒血旺的菜,不知道能不能吸引血族。
“要不我来当诱饵,帮你们抓捕血族残党。”
“程宇老板,你真是个好人。”锡德一脸感激地望着程宇。
程宇:“我代替你当诱饵,你去帮我找些猪血来。”
“没问题,绝对没问题。”
那个叫锡德的年轻人马上去找猪血。
比起当诱饵,找猪血安全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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