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4章 士为知己者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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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队改组虽然有些摩擦,但总体来说还是很顺利的。
纷纷扰扰中又是一年新春。
除夕,西九龙总署。
李绍安穿着宪委级的白衬衫,肩上挂着警务处助理处长肩章。
他除了是西九龙总区老总外,还兼任着警务处行动处这个部门。
简单点来说就是。
全港三万多警察中,除了人事,训练,行政以及财务等内勤部门外。
他可以调动全港的所有警察。
他名义上虽然不是警队一哥,但所有人都知道,李绍安就是警队里实质上的一哥。
反正警务处长施礼荣说话都没有他大声。
而且,虽然他名义上不能调动管理部门。
但他一道命令下去,内勤管理部又有谁敢不听呢。
安排好过年值班的工作后,李绍安解散会议让林风留下。
没错,林风被李绍安留在身边使用。
但靓仔安也没有亏待他。
不只是将他提拔为西九龙大区副署长(总警司),还让他兼任着九龙城区警署署长一职。
林风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如坠梦中。
他没有想到自己能有今天。
当了将近十年的巡逻警察,期间立功无数都没有升职。
只是因为跟对了人,短短两年时间就完成了十级跳。
从一个普通警员变成了今天的总警司。
俗语讲的果然没错,做对事不如跟对人。
他就是跟对了人,才终于体会到什么叫:
一人得道鸡犬升天。
当年他来警署上班,基本是见人就要敬礼。
现在却反了过来,他一走进警署都是别人对他敬礼。
以他目前总警司警衔。
能他主动敬礼的人是少之又少,就只有那二十一个处长而已。
现在的林英虽然身家千万,但每次看到四哥林风的时候,还是忍不住露出羡慕的眼神。
毕竟当年李绍安也问过他,要不要去当警察的。
如果当年林英没有拒绝。
现在不说总警司,高级警司还是可以的。
毕竟在华人的观念中,有钱不如有权啊。
正是如此。
林风这个闷骚每次回去东平洲的时候,都穿着一身总警司衣服回去。
每当他看到自己老父亲欣慰的眼神,以及兄弟们那羡慕嫉妒的神情。
林风心里就感觉爽得飞起。
他,林风,总警司。
“安哥,叫我留下来有什么事吗?”
三十二岁的林风,穿着一身总警司衣服显得那么的意气风发。
一点都没有电影《驱魔警察》中的落魄。
李绍安微笑的看着他道:
“阿风,让你留下来值班不能回去过年,你没意见吧?”
林风闻言连连摇头,尊敬道:
“安哥,我怎么会有意见呢。
我很清楚你让我留下来值班,就是为了让我能树立权威,这些事我都懂的。”
李绍安点头道:
“你知道就好。
毕竟这次警队改组,我趁机将你们所有人都提上高位,还是令很多当了几十年差的老警察很不满的。
所以你们要更加努力才行。
不能让别人笑话我,说我任人唯亲。”
其实虽然有一部分老警察心里不满,但也没有李绍安说的那么夸张。
毕竟他李绍安做事,谁敢说三道四。
简直是不想混了。
一句话说他就是懒,所以才叫林风值班。
毕竟西九龙总署就三个署长。
一个是他正署长李绍安,一个管文职的鬼佬副署长,还有就是他林风了。
所以不是他林风值班,难道还让自己这个领导来啊。
还想不想进步了。
林风听李绍安这么说,更是十分认真的点着头,严肃道:
“安哥放心,我一定不会出差错的。”
林风办事李绍安还是很相信的,板正之余也不失灵活。
“坐下来吧,不用站着说话。”
等林风坐下来后,李绍安递了根烟给他。
林风接过烟后,十分醒目的掏出打火机先帮大佬点上,然后才为自己点着香烟。
李绍安赞赏的看了他一眼。
谁说林风古板的,这不是很醒目嘛。
“九叔身体怎么样?
还好吧。
这两个月我都比较忙,所以去东平洲的频率少了。
九叔没有怪罪我吧。”
林风笑道:
“我爸身体还是很硬朗的。
安哥别这么说。
我爸他也知道你这几个月来,为我们华人争取了不少权利,突破了很多天花板。
他只会高兴,怎么会怪罪你呢。”
说着林风指了指自己的肩章,感激道:
“我爸很感谢你为我们一家做了那么多,他说都不知道该怎么还了。
所以一直叮嘱我们几兄弟,一定要好好听你的话。”
李绍安闻言摆摆手道:
“这没什么。
你林风为人正直,做事干脆利落,而且从警以来破案无数。
你是一个好警察,不提拔你还提拔谁。”
林风很清楚,为人正直破案无数的警察多的是。
李绍安为什么不提拔别人就提拔自己?
嗯,当然是他任人唯亲啦,难道还有别的原因吗?
所以林风对李绍安是发自内心尊敬。
只要大佬有吩咐。
别说是打破自身原则了,就算是命令他去死,林风也不会有半点犹豫。
士为知己者死。
李绍安可没有帮林风洗过脑,这些都是林风发自内心的本意。
有些事不用说出来,林风都懂。
所以他也不再说些什么,以后看他做事就行。
在会议室里抽完一根烟后。
李绍安站起来,拍了拍他的肩膀就走了出去。
做兄弟,心照。
李绍安看了看时间,已经是下午三点。
这个时间是领导下班的时间。
既然警署一切事情都安排妥当,那他这个领导自然也就下班了。
先是回办公室休息间换了身衣服,然后拿起车钥匙直奔罗慧玲姨妈家。
罗妹妹从小父母双亡,所以就是姨父姨妈将她养大的。
可以说她姨父姨妈就是罗妹妹的父母。
罗慧玲没跟李绍安一起之前,她姨父姨妈家庭环境还是比较困难的。
姨妈身体不好干不了什么活,只是偶尔接些手工回来做,帮补一下家用。
家庭开支全靠姨夫开的小卖部支撑。
在这样的环境下,他们还养活了两个孩子,所以李绍安对两个老人还是十分尊敬的。
所以在罗慧玲跟了李绍安后。
他立刻送了一套尖沙咀的三千尺豪宅给他们,同时送上的还有豪宅小区外的一个千尺商铺。
他们的儿子,也就是罗慧玲表哥,原本是个自由搏击教练。
李绍安见他喜欢打拳。
就安排他去城寨开设的拳馆上班。
姨父姨妈艰难养大的罗妹妹,就这么被自己轻易泡走,所以靓仔安还是很懂事的。
罗慧玲姨父将李绍安送的商铺开了一间便利店。
他的车刚停在门口,就被在店里帮忙的罗妹妹看见。
不等靓仔安下车,罗妹妹就一脸惊喜的跑了过来。
纷纷扰扰中又是一年新春。
除夕,西九龙总署。
李绍安穿着宪委级的白衬衫,肩上挂着警务处助理处长肩章。
他除了是西九龙总区老总外,还兼任着警务处行动处这个部门。
简单点来说就是。
全港三万多警察中,除了人事,训练,行政以及财务等内勤部门外。
他可以调动全港的所有警察。
他名义上虽然不是警队一哥,但所有人都知道,李绍安就是警队里实质上的一哥。
反正警务处长施礼荣说话都没有他大声。
而且,虽然他名义上不能调动管理部门。
但他一道命令下去,内勤管理部又有谁敢不听呢。
安排好过年值班的工作后,李绍安解散会议让林风留下。
没错,林风被李绍安留在身边使用。
但靓仔安也没有亏待他。
不只是将他提拔为西九龙大区副署长(总警司),还让他兼任着九龙城区警署署长一职。
林风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如坠梦中。
他没有想到自己能有今天。
当了将近十年的巡逻警察,期间立功无数都没有升职。
只是因为跟对了人,短短两年时间就完成了十级跳。
从一个普通警员变成了今天的总警司。
俗语讲的果然没错,做对事不如跟对人。
他就是跟对了人,才终于体会到什么叫:
一人得道鸡犬升天。
当年他来警署上班,基本是见人就要敬礼。
现在却反了过来,他一走进警署都是别人对他敬礼。
以他目前总警司警衔。
能他主动敬礼的人是少之又少,就只有那二十一个处长而已。
现在的林英虽然身家千万,但每次看到四哥林风的时候,还是忍不住露出羡慕的眼神。
毕竟当年李绍安也问过他,要不要去当警察的。
如果当年林英没有拒绝。
现在不说总警司,高级警司还是可以的。
毕竟在华人的观念中,有钱不如有权啊。
正是如此。
林风这个闷骚每次回去东平洲的时候,都穿着一身总警司衣服回去。
每当他看到自己老父亲欣慰的眼神,以及兄弟们那羡慕嫉妒的神情。
林风心里就感觉爽得飞起。
他,林风,总警司。
“安哥,叫我留下来有什么事吗?”
三十二岁的林风,穿着一身总警司衣服显得那么的意气风发。
一点都没有电影《驱魔警察》中的落魄。
李绍安微笑的看着他道:
“阿风,让你留下来值班不能回去过年,你没意见吧?”
林风闻言连连摇头,尊敬道:
“安哥,我怎么会有意见呢。
我很清楚你让我留下来值班,就是为了让我能树立权威,这些事我都懂的。”
李绍安点头道:
“你知道就好。
毕竟这次警队改组,我趁机将你们所有人都提上高位,还是令很多当了几十年差的老警察很不满的。
所以你们要更加努力才行。
不能让别人笑话我,说我任人唯亲。”
其实虽然有一部分老警察心里不满,但也没有李绍安说的那么夸张。
毕竟他李绍安做事,谁敢说三道四。
简直是不想混了。
一句话说他就是懒,所以才叫林风值班。
毕竟西九龙总署就三个署长。
一个是他正署长李绍安,一个管文职的鬼佬副署长,还有就是他林风了。
所以不是他林风值班,难道还让自己这个领导来啊。
还想不想进步了。
林风听李绍安这么说,更是十分认真的点着头,严肃道:
“安哥放心,我一定不会出差错的。”
林风办事李绍安还是很相信的,板正之余也不失灵活。
“坐下来吧,不用站着说话。”
等林风坐下来后,李绍安递了根烟给他。
林风接过烟后,十分醒目的掏出打火机先帮大佬点上,然后才为自己点着香烟。
李绍安赞赏的看了他一眼。
谁说林风古板的,这不是很醒目嘛。
“九叔身体怎么样?
还好吧。
这两个月我都比较忙,所以去东平洲的频率少了。
九叔没有怪罪我吧。”
林风笑道:
“我爸身体还是很硬朗的。
安哥别这么说。
我爸他也知道你这几个月来,为我们华人争取了不少权利,突破了很多天花板。
他只会高兴,怎么会怪罪你呢。”
说着林风指了指自己的肩章,感激道:
“我爸很感谢你为我们一家做了那么多,他说都不知道该怎么还了。
所以一直叮嘱我们几兄弟,一定要好好听你的话。”
李绍安闻言摆摆手道:
“这没什么。
你林风为人正直,做事干脆利落,而且从警以来破案无数。
你是一个好警察,不提拔你还提拔谁。”
林风很清楚,为人正直破案无数的警察多的是。
李绍安为什么不提拔别人就提拔自己?
嗯,当然是他任人唯亲啦,难道还有别的原因吗?
所以林风对李绍安是发自内心尊敬。
只要大佬有吩咐。
别说是打破自身原则了,就算是命令他去死,林风也不会有半点犹豫。
士为知己者死。
李绍安可没有帮林风洗过脑,这些都是林风发自内心的本意。
有些事不用说出来,林风都懂。
所以他也不再说些什么,以后看他做事就行。
在会议室里抽完一根烟后。
李绍安站起来,拍了拍他的肩膀就走了出去。
做兄弟,心照。
李绍安看了看时间,已经是下午三点。
这个时间是领导下班的时间。
既然警署一切事情都安排妥当,那他这个领导自然也就下班了。
先是回办公室休息间换了身衣服,然后拿起车钥匙直奔罗慧玲姨妈家。
罗妹妹从小父母双亡,所以就是姨父姨妈将她养大的。
可以说她姨父姨妈就是罗妹妹的父母。
罗慧玲没跟李绍安一起之前,她姨父姨妈家庭环境还是比较困难的。
姨妈身体不好干不了什么活,只是偶尔接些手工回来做,帮补一下家用。
家庭开支全靠姨夫开的小卖部支撑。
在这样的环境下,他们还养活了两个孩子,所以李绍安对两个老人还是十分尊敬的。
所以在罗慧玲跟了李绍安后。
他立刻送了一套尖沙咀的三千尺豪宅给他们,同时送上的还有豪宅小区外的一个千尺商铺。
他们的儿子,也就是罗慧玲表哥,原本是个自由搏击教练。
李绍安见他喜欢打拳。
就安排他去城寨开设的拳馆上班。
姨父姨妈艰难养大的罗妹妹,就这么被自己轻易泡走,所以靓仔安还是很懂事的。
罗慧玲姨父将李绍安送的商铺开了一间便利店。
他的车刚停在门口,就被在店里帮忙的罗妹妹看见。
不等靓仔安下车,罗妹妹就一脸惊喜的跑了过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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