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4章 省城姑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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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城。
周春明带着辛志强,帮李岚搬家完毕,已经过了中午。
赵永红忙着杀鸡做饭,庆祝乔迁之喜。
石头和虎子也爽歪歪。
因为县城这边,虽然地盘不大,但是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。
尤其是上学很近。
城关中学就在几百米之外。
郁林高中也距离不远,骑着自行车过去,甚至不用五分钟。
而且这里的居住条件,比乡下好得多。
至少不用每天挑水。
供电什么的,也非常稳定,不像乡下经常停电。
屋后还有一片荒地,是原先主人的菜园,现在重新弄一下,可以种点蔬菜,实现自给自足。
事实上,如今的县城居民,很多家庭都开垦了小片的菜地。
责任田也不用种了,农活几乎不存在。
以后就要靠做生意维持生计。
不过,家里人都知道,往后打算经营布店,收入绝对不会低。
所以,跟糟老头子分家,反而是一件好事。
再加上,石头和虎子两兄弟,利用暑假逮蝎子卖,跟着未来姐夫也挣了千把块钱,都给赵永红拿着。
家底一下子变“殷实”了。
赵永红这个一家之主,自然有了底气。
如果像是以前,吃了上顿没下顿,那是万万不敢跟三叔公翻脸的。
“吃了饭以后,小岚你跟我去粮店买米,”周春明说道,“顺带着,认一认路。”
“好的!”李岚眉开眼笑。
虽然现在粮食关系还没转过来。
但是,粮店已经有议价粮出售,肯多花点钱就行。
至于购买食用油,票还是不够,只能到黑市去解决,这一回李岚搬家,周春明也从自家拎了一桶茶籽油过来。
热气腾腾的饭菜,很快就做好了。
一家人围在桌边吃着,个个喜气洋洋。
饭后,石头和虎子还放了几挂鞭炮庆祝。
顶着烈日,周春明跟李岚,来到街头拐角处的粮店,买了一袋大米。
两人有说有笑的往回走。
李岚说道:“哥,你得经常来看我啊。”
周春明乐了,调侃道:“没必要,再过几个月,就把你娶回家。到时候天天看,白天看,晚上也看。”
“讨厌!”李岚一脸羞涩。
不过,从内心来讲,她倒是巴不得,明天就嫁到周家。
因为两人的感情已经到位。
而且周春明身边莺莺燕燕众多,李岚也有些担心,突然杀出个情敌来抢男人。
回到家里,周春明打量着空荡荡的屋子,露出思忖之色。
他对赵永红说道:“赵姨,先不忙买家具。”
“我让刘木匠赶紧打一套,三十六条腿一件不少,反正是自家的厂子,拿货是成本价。”
“争取国庆前后就送过来。”
赵永红大喜:“那怎么好意思?”
她可是早就听李岚说了,周春明是镇上家具厂的大股东,前期的投资基本上都是他出的。而且,周大榜那边的养蝎场,也有周春明的份。
这等于是,同时拿好几份收入,想不发达都难。
所以,这样的金龟婿,她说什么也不肯放过。
“小意思。”周春明淡然道。
实际上,这里的房子虽然给李岚一家子住,却是周春明出的钱,而且也是他名下的房产。
给自己家里添置家具,那可太正常了。
以后每次来县城,还可以顺带着歇一歇。
“姐夫,你可太够意思了!”石头竖起大拇指,笑得合不拢嘴。
“姐夫对我们真好!”虎子也很感动。
“你们两个先好好念书,”李岚说道,“从学校出来以后,再让春明哥带你们发财。”
两兄弟连忙点头。
跟着周春明混能挣钱,这已经成为全公社的共识。
哪怕是他的跟班辛志强,如今也是很多人羡慕的对象。
六十块钱的月工资,已经吊打许多国营大厂的正式职工。
听到这话,周春明不动声色。
说实在的,他比较反感扶弟魔,不过李岚并不是。
否则的话,他也不会跟李岚在一起。
男人有钱以后,最不缺的就是女人。
他面临的选择其实很多。
到时候,稍稍提携一下这两个小舅子就行,至于他俩能否成气候,那就要看自身的造化了。
在县城里待了一阵子。
周春明搭着班车回镇里。
县城到新圩镇,每天有两趟班车,错过了就比较麻烦。
这还是因为,新圩镇规模大,人口多的缘故。
别的偏远镇子,一天仅有一趟班车路过。
回到药材站,顿时就看到,人来人往的,依旧很忙碌。
门口还停着几辆拖拉机,上面满载着一筐筐的桂圆肉。
周春明不在场的时候,药材站里面,基本上由吴彩霞负责。
她比较精通业务,人又老实肯干,是值得信赖的。
基本上,周春明已经打算,再给她悄悄涨一截工资。
至于小姨王秀敏,虽然是自己人,但是她跟吴彩霞比起来,确实还差一截,不适合担任主管。
任人唯亲,搞家族企业,并不符合周春明的经营理念。
等到他走进屋子,立即听到吴红霞喊道:“春明哥,有个省城来的姑娘找你,人家等了一下午了。”
闻言,周春明很疑惑。
什么情况这是?
冯应彬朝他眨巴眼睛,伸手指向院子里,茶棚的方向。
周春明点了点头,走过去看了看。
等候了一下午的,是个陌生姑娘。
她身高一米六左右,看起来比较瘦弱,不过脸庞长得还勉强,至少是小家碧玉级别的,比樊秋葵那是要强得多。
“春明哥,我是钱萍萍,”陌生姑娘开口说道,“你可能不认识我,我哥是钱绍武。”
这下子,周春明恍然。
原来是她。
记得钱绍武无意中提及,说是家里有个妹妹,却不是亲生的。
这姑娘的父亲,原先跟钱长田是拜把兄弟,在一次锅炉爆炸中人没了,老婆也跟人跑了,只留下个几岁的小姑娘,孤零零的贼可怜。
所以,钱长田发了一回善心,把孩子抱回家里收养,改名叫做钱萍萍。
现如今,钱萍萍应该在省城的拖拉机厂上班。
因为钱长田,就是这个厂的头儿,照顾自己人没问题。
“钱姑娘,你找我有事儿?”周春明问道。
钱萍萍飞奔过来,扑嗵一声,当场下跪。
她带着哭腔说道:“春明哥,求你救一救我哥!只要他平安无事,我可以把身子给你。”
……
周春明带着辛志强,帮李岚搬家完毕,已经过了中午。
赵永红忙着杀鸡做饭,庆祝乔迁之喜。
石头和虎子也爽歪歪。
因为县城这边,虽然地盘不大,但是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。
尤其是上学很近。
城关中学就在几百米之外。
郁林高中也距离不远,骑着自行车过去,甚至不用五分钟。
而且这里的居住条件,比乡下好得多。
至少不用每天挑水。
供电什么的,也非常稳定,不像乡下经常停电。
屋后还有一片荒地,是原先主人的菜园,现在重新弄一下,可以种点蔬菜,实现自给自足。
事实上,如今的县城居民,很多家庭都开垦了小片的菜地。
责任田也不用种了,农活几乎不存在。
以后就要靠做生意维持生计。
不过,家里人都知道,往后打算经营布店,收入绝对不会低。
所以,跟糟老头子分家,反而是一件好事。
再加上,石头和虎子两兄弟,利用暑假逮蝎子卖,跟着未来姐夫也挣了千把块钱,都给赵永红拿着。
家底一下子变“殷实”了。
赵永红这个一家之主,自然有了底气。
如果像是以前,吃了上顿没下顿,那是万万不敢跟三叔公翻脸的。
“吃了饭以后,小岚你跟我去粮店买米,”周春明说道,“顺带着,认一认路。”
“好的!”李岚眉开眼笑。
虽然现在粮食关系还没转过来。
但是,粮店已经有议价粮出售,肯多花点钱就行。
至于购买食用油,票还是不够,只能到黑市去解决,这一回李岚搬家,周春明也从自家拎了一桶茶籽油过来。
热气腾腾的饭菜,很快就做好了。
一家人围在桌边吃着,个个喜气洋洋。
饭后,石头和虎子还放了几挂鞭炮庆祝。
顶着烈日,周春明跟李岚,来到街头拐角处的粮店,买了一袋大米。
两人有说有笑的往回走。
李岚说道:“哥,你得经常来看我啊。”
周春明乐了,调侃道:“没必要,再过几个月,就把你娶回家。到时候天天看,白天看,晚上也看。”
“讨厌!”李岚一脸羞涩。
不过,从内心来讲,她倒是巴不得,明天就嫁到周家。
因为两人的感情已经到位。
而且周春明身边莺莺燕燕众多,李岚也有些担心,突然杀出个情敌来抢男人。
回到家里,周春明打量着空荡荡的屋子,露出思忖之色。
他对赵永红说道:“赵姨,先不忙买家具。”
“我让刘木匠赶紧打一套,三十六条腿一件不少,反正是自家的厂子,拿货是成本价。”
“争取国庆前后就送过来。”
赵永红大喜:“那怎么好意思?”
她可是早就听李岚说了,周春明是镇上家具厂的大股东,前期的投资基本上都是他出的。而且,周大榜那边的养蝎场,也有周春明的份。
这等于是,同时拿好几份收入,想不发达都难。
所以,这样的金龟婿,她说什么也不肯放过。
“小意思。”周春明淡然道。
实际上,这里的房子虽然给李岚一家子住,却是周春明出的钱,而且也是他名下的房产。
给自己家里添置家具,那可太正常了。
以后每次来县城,还可以顺带着歇一歇。
“姐夫,你可太够意思了!”石头竖起大拇指,笑得合不拢嘴。
“姐夫对我们真好!”虎子也很感动。
“你们两个先好好念书,”李岚说道,“从学校出来以后,再让春明哥带你们发财。”
两兄弟连忙点头。
跟着周春明混能挣钱,这已经成为全公社的共识。
哪怕是他的跟班辛志强,如今也是很多人羡慕的对象。
六十块钱的月工资,已经吊打许多国营大厂的正式职工。
听到这话,周春明不动声色。
说实在的,他比较反感扶弟魔,不过李岚并不是。
否则的话,他也不会跟李岚在一起。
男人有钱以后,最不缺的就是女人。
他面临的选择其实很多。
到时候,稍稍提携一下这两个小舅子就行,至于他俩能否成气候,那就要看自身的造化了。
在县城里待了一阵子。
周春明搭着班车回镇里。
县城到新圩镇,每天有两趟班车,错过了就比较麻烦。
这还是因为,新圩镇规模大,人口多的缘故。
别的偏远镇子,一天仅有一趟班车路过。
回到药材站,顿时就看到,人来人往的,依旧很忙碌。
门口还停着几辆拖拉机,上面满载着一筐筐的桂圆肉。
周春明不在场的时候,药材站里面,基本上由吴彩霞负责。
她比较精通业务,人又老实肯干,是值得信赖的。
基本上,周春明已经打算,再给她悄悄涨一截工资。
至于小姨王秀敏,虽然是自己人,但是她跟吴彩霞比起来,确实还差一截,不适合担任主管。
任人唯亲,搞家族企业,并不符合周春明的经营理念。
等到他走进屋子,立即听到吴红霞喊道:“春明哥,有个省城来的姑娘找你,人家等了一下午了。”
闻言,周春明很疑惑。
什么情况这是?
冯应彬朝他眨巴眼睛,伸手指向院子里,茶棚的方向。
周春明点了点头,走过去看了看。
等候了一下午的,是个陌生姑娘。
她身高一米六左右,看起来比较瘦弱,不过脸庞长得还勉强,至少是小家碧玉级别的,比樊秋葵那是要强得多。
“春明哥,我是钱萍萍,”陌生姑娘开口说道,“你可能不认识我,我哥是钱绍武。”
这下子,周春明恍然。
原来是她。
记得钱绍武无意中提及,说是家里有个妹妹,却不是亲生的。
这姑娘的父亲,原先跟钱长田是拜把兄弟,在一次锅炉爆炸中人没了,老婆也跟人跑了,只留下个几岁的小姑娘,孤零零的贼可怜。
所以,钱长田发了一回善心,把孩子抱回家里收养,改名叫做钱萍萍。
现如今,钱萍萍应该在省城的拖拉机厂上班。
因为钱长田,就是这个厂的头儿,照顾自己人没问题。
“钱姑娘,你找我有事儿?”周春明问道。
钱萍萍飞奔过来,扑嗵一声,当场下跪。
她带着哭腔说道:“春明哥,求你救一救我哥!只要他平安无事,我可以把身子给你。”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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